我的前男友是一个死宅,200斤的那种死宅。
我同他相识于地铁,我仍记得他当时拼尽全力为我挡住人潮的样子,在他200斤的肉墙内我体会到了什么是安全感。
后来我才知道,他发自内心最深处的动机只是因为我书包上的杰诺斯君。
其实我也喜欢动漫,喜欢漂亮的女孩子,但这种喜欢跟他的喜欢不太一样。
比如,
我想跟他聊哪件洛丽塔更可爱,他说,包子维世界第一。
我想跟他聊哪件JK更适合我,他说,荡漾女王天下无敌。
他会经常坐在电脑前偷哭,就像攒积了上一世没有哭完的泪水。
看到一群孩子玩捉迷藏,他会哭,他梨花带雨地对我说,“最喜欢你了,是想成你新娘子的那种喜欢。”
看到皇帝被刺杀,从王座前翻滚落下,他会哭,他抓着屏幕双目欲裂,大声吼着“ZERO!!”
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看到小女孩躲在厕所偷哭时,他也会肥肉乱颠,鼻涕糊了一脸。但他就是压抑着克制着,不让最后的堤坝溃决。
我嫌弃他说,“想哭就哭吧,又不是第一次了。“
但他却告诉我,“不,能哭的地方只有爸爸和厕所的怀里。“
我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除此外,他酷爱各种枪械游戏,我怀疑他对枪械的了解远深于对我的了解。
他能记住每款枪械的型号和出厂日期,却记不住我们的恋爱纪念日。
他能区分hk416和hk416a5的不同,却不知道珊瑚色和豆沙色是两种不同的色号。
所以最后,我们分手了。
带着些许遗憾,我也尝试真正去触碰他的那方世界,那个简单而又纯粹的世界。
在某个午后,当阳光撒过枫叶间点缀在五彩的键盘上,当屋外的夏蝉发出撕心裂肺的鸣叫。
有关他的悲欢哀怒,我突然都明白了。
数年后的今天,他突然打电话主动找我,我心中有些预感。
到了指定地点后,我几乎没有认出他来。
修长的身形,如雕刻般锐利的五官,深邃的眼神中透露着维纳斯的忧郁。若不是他那件标志性的千反田爱榴大号特写T恤,我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是那个200斤的胖子。
我有点心疼,赶紧跑过去搂住他。
“胖子,到底怎么了?”我一如既往地喊他胖子,想给他制造属于我们的回忆。
“死……死神。”他气若游丝,
“死神烂尾了。”
我心里一惊,唉,果然如此。
于是,我拍拍他的头安慰到,
“傻孩子,不是还有海贼王和博人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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