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衡水故城的,先说说我们这里的彩礼标准,近两年,当地青年男女结婚,女方要的彩礼标准大大提高,尤其是本县南部的一些乡镇,差不多彩礼都在十几万元以上,加上女方提出的要楼、要车,以及办婚宴所需的费用,总的算下来,基本上都是六七十万元以上。县城里也大致如此。当地有句民间俗语,叫一个儿子一百万,流传甚广。
再说说彩礼的用途。一般而言,男方家送给女方家的彩礼,要由女方家购置新人成家后的所需物品,如电视、电脑、电动车、及其他的室内物品,如果有节余资金,也是由新人保管,用于婚后的生活开支。也就是说,彩礼钱不论购置了物品,还是有节余资金,均掌握在了新人手里,与家庭老人基本上再也无缘,老人再也无权支配或者是使用。
下边说说的彩礼的来源。我们这里,是个农业大县,农民的收入来源,主要就是种地所得,也有农闲时间外出打工的,总之,挣钱的门路十分有限,攒钱也很难。如果有孩子结婚,拿彩礼、买楼、车等的几十万元,一般家庭是不可能一次性拿得出来的,很可能会东借西借,欠下一屁股的外债,甚至有的还会去银行贷款。而这借的钱,年轻人婚后主动还账的很少。有的女方在婚前就提出了,欠账一律不还。靠种地为主要收的老农民,为了孩子成家,不得不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省吃俭用、东奔西走地还这外债,还不知道要还到什么时候。
综合上边这几点可以看出,虽然说这农村的孩子结婚,彩礼钱是换成了嫁妆又回到了男方家,如果是有剩余的资金也是由两位新人用于婚的生活需要,但为了这彩礼及其他婚礼支出,老人已经是拿出了多年的积蓄,甚至是借遍了亲朋好友的钱,并且还有可能让自己背上了多年都还不清的外债。在这种情况下,又有哪个农民愿意多往外拿彩礼呢!能花一个的,谁不愿意花两个呢!
现在,国家相关部门也看到了农村高彩礼的乱相,开始出台措施予以整治。有的地方先行一步,出台了具体的彩礼标准,如明确规定彩礼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标准。但估计这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挨不行啊,不然孩子就有打光棍),没有强迫。再说大家都这样,相互的攀比,盲目的攀比,法不责众嘛!
至于说出台强制性的措施,多要彩礼就治你的罪,各地还没有这方面的先例,关键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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