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一个得不到的人??
得不到的人你是放手还是毁掉
毁掉也是两败俱伤
跟别人过不去,最终就是跟自己过不去
对自己而言百害而无一利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
就算能得到人,也不一定能得到心
更不可能抵达幸福
折磨别人的同时,就是折磨自己
云淡风轻的放手,是宽容,也是放过自己
选择顺其自然
放过别人就是给自己最好的交代
你尊重爱你的人,爱你的人才会尊重你
不懂得爱别人,也无法得到别人的爱
懂得爱,懂得付出,才配得到爱。
那肯定是放手了。有毁掉的心理,也太可怕了,也太恐怖了,过于自私,粗暴,这样的想法,谁敢靠近啊!看到了都会躲远一些。谁也不想占上不必要的麻烦。
得不到的人,那就是说,别人拒绝了自己,不喜欢自己,这也很正常的事啊!那么放手就是最好选择,缘份,不是两情相悦,那肯定注定没有好的结局,勉强来的爱情,也是让人压抑与痛苦的。
明知得不到了,就该放手停止,虽然心有不甘,自己用了心,还是这样的结局,又有谁没一丝伤感呢?人的心是肉长的,有感情,有时失落会痛。谁都想自己的心不被别人伤害,自己可以得自己喜欢的人,开心的生活下去,直到永远。可是,往往自己幻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你把心付出去,别人也未必把心掏出来的,人世间总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
对于,感情,该放手还是放手吧!那怕再怎么舍不得,再怎么痛苦,明懂没结局的爱情,明懂永远得不到一颗真心,放手,就是爱自己的,也爱对方,让一份有缘无份的爱情有个完美的归宿。
既然想得到,就是个念想,多美好!何必毁掉。与人为善也是逼已释怀,人生本是红尘中的过客,一路走过的风景有很多是值得回味,值得怀念的,包括想得到的愿望!如果得不到,那是无奈的放手,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两个字”认命”吧!
追求该追求的,拥有该拥有的,放弃该放弃的,让你还是你自己。如果是得不到的人,那就说明上苍注定不是属于你的。不如就大度放手,不存在得不到就要毁掉,再说,现在的法制社会,毁掉一个人百害而无一利,于人于己都没这个必要。爱的反面不应该是恨,是漠然,是多年后提及,你可以云淡风轻,仿佛一切从未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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