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喂,张大妈您好,我是物业服务中心的小刘,您已经欠下了半年的物业费了,您看什么时候有空过来交一下呢?”
“隔壁老赵养狗吵得我每晚都睡不好,你们解决不好还想收费?”
物业:“赵先生,另外有邻居反映您家的狗晚上叫唤吵到大家休息了,我想确认下是您家狗叫吗?”
“没错,就是我家的,我在自己家养狗咋啦?你们物业真事多,我看交物业费这事还是再等等吧……”
物业:”李小姐啊,您好,是这样的,您已经欠下了一年的物业费了,您看您…“
“你们物业就知道收费,成天啥也没干,一天到晚就知道催催催!”
上述对话或许很多业主或者物业都感觉特别的熟悉,很多业主遇到问题的时候找物业如果物业没有解决的话,第一反应就是通过拒缴或者拖着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前段时间还有这么一个消息在网上流传,消息表示国务院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有8种情况,业主是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这8种情形是哪8种呢?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
这么看起来,感觉说的也挺对的呀,可是这个消息被辟谣了!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对《物业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只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相关内容,并未涉及物业费相关内容。
而根据网上相关文章的解读,物业公司没有跟业主签订合同、物业公司没有物价部门批文原件等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给。
这些说法听上去似乎言之凿凿,然而却没有一个是真的。
虽然有很多业主会用决绝缴纳或者拖延缴纳物业费来表示不满,但是如果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话,可能会给自己惹来官司!
很多人都会认为不交物业费没有必要起诉,因为欠物业费好像不是什么大事,而且诉讼还要交诉讼费。靠起诉好像很困难。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不交物业费可能会对业主会带来什么后果!
不交物业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1、被物业起诉
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这也是程序走到完,物业只需出这点成本。法院受理后会给业主传票,第一次会是调解,联系不上当然就是调解失败。
2、被物业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业主到时间还是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点钱不可能查封固定资产,但会冻结银行卡,所有的银行这时是“只能进不能出的”。
后果也还是蛮严重的哦!
3、法院判决后还是不交钱的
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交钱的,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
大家都知道现在个人征信对大家是越来越重要了,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在自己的征信记录上留下一笔!
更甚者,还会成为信用黑名单,以后坐高铁、坐灰机、子女升学就业、政审、担任高管等,都会因为不交物业费受到影响。那真的太划不来了。
可是肯定或有业主问了,难道物业不作为,我们还要白交钱吗?
我们先来说说业主一般会以哪些理由来决绝交物业费!
1、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
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
2、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
此种情况,应该是出现最多的,但是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只能报给有关部门。
3、配套设施不完善
其实,这也属于开发商建设时的遗留问题,与物业无关,但物业公司还是尽量去协调,希望能够解决。
4、暖气不热
每年交个几千块钱的供暖费,最后却被冻得瑟瑟发抖,那想起来就一肚子气,但是找物业,物业说是供热公司的问题,打电话到供热公司,供热公司都是说物业的问题,总之就是没有人肯主动说是自己的问题。
你们说是谁的问题?
5、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
与物业无关,业主应找国家部门解决。
6、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
这种事,业主应该通过公安部门解决此事。
以上几种常见的理由,业主会以此不交物业费,但是其实这些都不管物业的事情。
那么什么时候才可能拒绝缴纳物业费呢?
那么,在哪些情形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呢?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业主拒交物业费有这几种情况!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如今其实很多小区都存在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费不能及时收上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闹到法庭上,甚至物业公司实行强制执行,将业主从被窝里拽出来拉到法庭上,使原本自己内部的事情闹到针锋相对的不可收拾的地步,不仅对物业管理没有丝毫的帮助以外,而且伤害了业主的感情,损害了社区建设的氛围,加大了物业公司和业主间的矛盾。
但是当业主对于自身合法权益不明晰的,也一定要尽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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