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会想进入房地产领域投资,但是刚进入房地产领域肯定有很多不知道的基本知识,如果什么都不了解就容易让自己吃亏,所以了解一些房地产基本常识十分有必要,那房地产的基本常识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附带的各种权益。从房地产存在的自然形态上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房产和地产)。所谓〞不可分离〞是指不能分离或不能分离但分离后会破坏房地产的功能或完整性房产可归私人所有,但士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业主只有一定年期的使用权。因此,业主购房后,所拥有的是房产的所有权及该房产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权。
一、房地产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具体地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房-产总是以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权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国家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可以继续使用。
4.房地产市场
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市国土管理局)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他用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在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原创文章,作者:满路 香,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87cz.com/article/19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