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买卖、赠与三种方式。但无论是何种方式都要收取一定的税费!
但这里大家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与其花费“巨资”给孩子过户房子,还不如给孩子登记居住权。这个时候不明所以的吃瓜群众就开始吐槽了,什么是居住权呢?先别着急,今天达柠就为大家娓娓道来!建议大家保存收藏备用,或转发给你身边有需要的朋友,免得你想用的时候找不到了。
什么是居住权?
我国《民法典》设立“居住权”专门章节,设立了“居住权”制度是一大亮点。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写入法律,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丰富住房体系、保障弱势群体住房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大白话意思: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无论是出租,抵押和买卖都要保留居住权。也就是说,银行和买房人都无权赶走居住权人。那么作为弱者,如何利用居住权制度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呢?
第一:购买婚房,一定要去房管局查询房屋。是否有居住权登记。
第二:女方再婚后可以要求为你设立居住权,无论房产证上给你加名与否,你都有永久居住的权利。
第三:夫妻离婚别忘了为孩子设立居住权,这样即使孩子归男方,男方抵押贷款或者出售房屋,成本都会大大地增加,孩子也有所居住。
第四: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不如给孩子登记居住权,花费少,效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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