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新闻上爆出犬类伤人的事件之后,社会舆论上在谴责犬主人的同时,对肇事犬只也多数认为“恶犬应杀”。同时还有一种说法流传,咬过人的狗激发了潜在属性,会习惯用“咬”这种方式,以后就比较危险了,必须除掉隐患。
恶犬伤人后,如果是出于对受害者心理的抚慰,要求主人把狗处理掉做为其中手段之一,这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说咬人之后的狗更具危险性,则是毫无科学根据的。
从逻辑上讲,狗是犬科动物,但凡此类动物,身上使用最多、最为方便的就是嘴了。扑咬作是其进攻或防守的本能选择,不可能是什么潜在属性,也就无所谓还需要再激活的说法。现实中,不少犬主人会喂爱犬一些生肉吃,如果按这种说法,吃过生肉的犬所谓的潜在属性早就被激活了,岂不到处惹事?谁还敢再喂爱犬生肉,会有人嫌事不大么?基本逻辑都不通的道理,有人说得振振有词,还有人跟着广为传诵。犬伤了人,大家生气、声讨这可以理解,但不能把伪科学、假知识作为强化自己观点的武器。假的就不是真的,你说的事情占理并也不等于假的是真的。
狗咬人是在内、外刺激条件到了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没条件就没有反射动作,这一次如此,下一次也是。
这里也同时提醒犬主人,在爱犬到家之后,从小就要对它进行啃咬训练,在幼犬啃咬力度尚不足伤人时,给它较多的啃咬机会,同时训练其控制啃咬力度。例如,把手放在其嘴里,在觉得微痛时大喊一声,并冷落它一会儿。慢慢狗狗就会知道多大啃咬力度以上是不可以得了。用进废退,若果训练量足够,几个月后,犬只上下颚力度发育到足以产生伤害时,它也知道如何控制啃咬力度了。之后,可进一步训练减少啃咬次数。
一直训练得当的狗狗,往往能控制自己的啃咬欲望,在意外刺激条件突至时,最大限度的避免或者减少伤害。而缺少此类训练的爱犬,平时从不咬人,但一旦觉得受到威胁伤人时,下口不控制力度,伤害往往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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